紀律是我們黨的生命線。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直面黨內存在的紀綱廢弛、紀律渙散等突出問題,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以嚴明紀律強化約束,為全體黨員劃出不可觸碰的“紅線”,守護紀律生命線。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被喚醒,過去普遍存在的“不知紀律為何物”“紀律被束之高閣”等情形得以改變。紀律,在各級黨組織中成為管黨治黨的“約束繩”,在黨員干部中成為刻印在心的“緊箍咒”。
如此迅疾而深刻的變化,源于黨中央抓住紀律建設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以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從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強調“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到十九大黨章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強調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到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全面加強紀律建設,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從2015年修訂黨紀處分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紀律、開列負面清單,到2018年再次修訂黨紀處分條例時針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紀律建設始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問題、對癥下藥、精準施策,紀律標尺的刻度越來越精密,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
以嚴明紀律強化約束,必然要求全體黨員“心中有戒”。紀律“帶電”的一個重要經驗就在于一把尺子量到底,用黨規黨紀衡量全體黨員的行為,不搞“看人下菜碟”,不搞“柿子揀軟的捏”,對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發現一起就查處一起,維護紀律嚴肅性。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劃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得到堅決查處,向全黨全社會宣示“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許多黨員干部從不適應到適應,由不相信到相信,由被動到主動,校準了思想之標,調整了行為之舵,繃緊了紀律之弦。
習近平總書記說:“干部出問題,都是因為紀律的突破?!笨此坪唵蔚囊痪湓?,實則凝結著對腐敗發生機理和管黨治黨規律的深刻洞察。無數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只有把紀律挺在前面,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才能克服“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的不正常狀況,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探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為把紀律挺起來、執行到位提供了具體抓手。據“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展覽”數據顯示,從2015年至2018年8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累計處理黨員干部352.2萬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種形態處理人數呈現“倒金字塔”結構分布。通過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在黨員干部走向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深淵前設置一道道防線,有力維護了紀律的嚴肅性,管住了從“好同志”到“階下囚”的廣闊地帶。黨的十九大把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寫入黨章,是對全面從嚴治黨這一重要實踐、理論和制度創新成果的“最高確認”。
“秉綱而目自張,執本而末自從。”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為黨的其他各項建設提供規范和保障。新時期全面加強紀律建設,要不斷提高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發現苗頭就及時提醒糾正,觸犯紀律就立即嚴肅處理,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摘自《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