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郵政分公司發布通知,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公文流轉,切實提高辦文效率。
通知要求,各單位收到“特急”件應即收即辦;“急件”一般應在2個工作日內(或來文要求時間)辦復;一般公文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辦復。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時限要求辦復的特殊事項,應提交書面延時申請并注明預計辦結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個工作日。同時,省分公司建立公文催辦和公文流轉統計通報制度,一般采用電話催辦,必要時發出書面通知督辦。
針對紙質文件管理,通知要求對于不涉密的紙質文件,省分公司辦公室認真做好紙質文件電子化工作,相關公文起草部門要配合做好文件的掃描和上傳等工作。對于涉密的紙質文件,省分公司辦公室進一步加強跟蹤督辦和收回歸檔等工作,并定期通報流轉和辦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