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取消農業稅為起點——“三農”發展潛力進一步得到激發
作者:《人民日報》記者 邱海峰 汪文正來源:中國郵政網發布時間:2021-05-12
在中國農業博物館,有一尊高99厘米的三足青銅圓鼎——告別田賦鼎。這一“鎮館之寶”,不是哪位名人大家的手筆,而是河北省靈壽縣一位普通的農民王三妮自發鑄造,記錄了中國農業農村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2006年1月1日起,取消農業稅。
“我是農民的兒子,祖上幾代耕織輩輩納稅。今朝告別了田賦,我要代表農民鑄鼎刻銘……”鼎上樸實的銘文,訴說著億萬農民對黨的“三農”政策的擁護和感激。
作為一種在農村征收、來源于農業并由農民直接承擔的稅賦,農業稅在我國延續了2600多年。新中國成立后,農業稅在相當時期內,一直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1949年至2005年我國農業稅總收入累計達到4200億元。
除了農業稅,農民還要承擔“三提五統”。進入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加上各類攤派等費用,農民負擔問題逐步突出,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視。
如何扭轉這一局面?一場歷時多年的農民減負和農村稅費改革啟動了。
從1990年開始,中央接連下發多個文件,著重解決對農民的各種收費、罰款和攤派問題。
治標更需治本。為探索減輕農民負擔的治本之策,中央決定將工作重心由治亂減負轉向農村稅費改革。1998年,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成立,拉開了農村稅費改革的大幕。
此后,全面推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明確提出取消農業稅的目標,在全國降低農業稅稅率,在黑龍江、吉林兩省進行全部免除農業稅試點,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取消牧業稅……直至2005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由此,一個古老稅種宣告終結。
消息傳來,一時間,廣大農村沸騰了。村里村外,老百姓鑄鼎、立碑記下這史無前例的大事件,有人興奮得睡不著覺。田間地頭,忙碌的身影多了起來,不少原本外出務工的農民又回村種地了。基層干部與群眾的關系也更加密切了。
以取消農業稅為起點,我國進一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堅持多予少取放活,財政支農投入力度不斷加大,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相繼出臺、落地,“三農”發展潛力進一步得到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