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于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加強請示報告工作,反復強調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性,明確要求全黨必須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執行黨中央重大決定的情況要專題報告。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全黨必須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黨組織要定期向黨中央報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執行黨中央重要決定的情況要專題報告。遇有突發性重大問題和工作中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情況緊急必須臨機處置的,要盡職盡力做好工作,并迅速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在黨中央領導下開展工作,同級各個組織中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向同級黨委負責,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及時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2019年,黨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明確規定: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遵守請示報告制度推動工作是一門大學問。它體現領導干部的組織紀律和黨性修養,體現工作方法和能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工作中不請示、不報告,必然帶來一系列衍生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因忽視請示報告,造成許多越位、被動局面。請示是為了準確領會上級領導的意圖和要求,得到領導的幫助和指示。報告的主要目的是讓領導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安排和部署。如果不及時匯報,工作就可能會出現失誤或者偏差,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解放戰爭中,為掌握全局動態,推進革命形勢發展,毛澤東嚴格要求各中央局、各野戰軍前委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持定期向中央作綜合報告。三大戰役期間,當時的黨中央和毛澤東直接督導壓陣指導的三大戰役的兵團、縱隊和總臺20余個,電報量從每月90萬字增至每月140萬字,特急電報占比從35%增至75%。毛澤東審閱各野戰軍電報千余份,起草有關戰略方針和重要決策的電報300余份。請示報告制度在全軍得到嚴格貫徹執行,我們才取得了三大戰役的勝利。這一歷史經驗,在今天對于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踐行“四個意識”“四個服從”仍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必須認真了解什么是重大事項,黨組織及黨員應當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報備的事項,程序和注意的事項,既要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要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做好請示報告,要認真備課,全面了解與請示報告相關聯的其他事項,制定兩種以上解決問題方案,選擇適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領導請示報告工作。要遵規守矩,遇有重大事項不能越級匯報,要自覺向主管領導請示報告,不能多頭匯報,誰負責安排工作就向誰匯報。要抓住主要矛盾,請示報告不能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抓要義,突出重點,特別是電話請示,更要簡潔,分清主次。報告工作應先說結果,再報告過程,說明特殊情況。要實事求是,堅持客觀真實的原則,要對組織講實話、道真情,有一說一、有二說二。要堅持“四個服從”,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只有堅守這項原則,工作推進才會穩定有序。